常熟市浒浦高级中学选课指导方案(修订)
常熟市浒浦高级中学选课指导方案(修订)
高中新课程方案的主要特征之一是课程的多样化和选择性,实现学生在课程目标指导下的自主选课是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环节。但由于年龄、经验和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学生在选课中存在较大的盲目性,为了保证选课和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学校必须对学生选课进行指导,建立科学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
一、选课指导的指导思想
选课指导要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实验)》为指导,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目标,努力实现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制度和选课指导体系。以促进素质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选课指导的意义与目的
(一)选课指导有助于实现导师制倡导的共同进步的教育目标,培养素质全面、特长显著的优秀学生。
(二)选课指导有助于学生选课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有助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课程修习。
(三)选课指导有助于学生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有效的选课指导可以帮助学生在选择课程和怎样选择等方面作出合理定向,指导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课程修习计划,为学生将来更好地进行职业选择和人生规划积累知识,并形成合理的能力结构。
三、成立选课指导领导机构
1、成立学校选课领导办公室。
成员:校长、教导主任、各教研组组长成。
职能:①组织学习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明确政策文件的内容;
②领导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③规划和制定学校选课指导方案的基本思路;
④督促学生选课,执行对教师的评价等。
2、成立学校选课指导委员会。
成员: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各年级备课组长及部分优秀学生组成。
职能:①设计适合本校实际的选课指导和各科的选课指导,负责组织教师依据指导方案对学生进行具体指导;
②确立选修课及其学分分值;
③设计和整合课程模块;
④学校内外教育资源的协调和配置;
⑤编制学生选课流程表;
⑥监督课程的实施和评价;
⑦制定教师的监督和评价标准。
四、建立学生选课指导导师制度
1、学校选课指导实行导师制,使所有的学生进入高中后都有一个导师指导。
(1)学生的导师一般由本年级任课教师担任,学生入校后经双向选择最终由学校确认。
(2)导师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合理分配学分,并为学生建立选课档案等。
(3)导师对学生选课负有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咨询、教育和选课方案的制定。
(4)选课指导导师制对老师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老师不仅能上好课,教好书,还必须对社会发展、职业需求、学生心理有更多的了解。
2、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选课工作的指导、选择、汇总工作。
五、选课指导的原则
(一)学生为主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出学生为主的原则,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指导过程中,应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这是指导学生选课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
(二)因材施教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指导教师应依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应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进行指导,不能一刀切,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
(三)科学性原则。选课指导应体现科学性原则,指导教师应当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必须对国家所规定的课程方案以及所指导的学科有足够的掌握,同时要对社会未来的人才需求和高校的招生动向有预见性的把握。为此,指导学生选课应当处理好以下关系:
学术课程与职业课程的关系。指导学生选课,既要考虑到学术课程在整个课程结构中的比例,又要照顾到职业选择和生涯方面课程的分量,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定向提供支持。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指导学生选课应当注意选修课的开设时间和开设方式,使选修课在课程内容、结构和教学方法方面与必修课保持相应的连续性,体现出它们之间的互补。
学校开课与学生选课之间的关系。学校应当首先调查学生选课的意向,然后才能做出选课指导。但是如果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学校所开课程不一定能够完全满足学生选课的愿望,学校应当就此向学生给予说明。
六、选课指导实施程序
(一)、学校编制《选课指导实施方案》发放给学生使用。《选课指导实施方案》主要包含:
①编制该手册的目的、意义。
②高中课程结构简介。包括课程总结构介绍,各学习领域所包含科目、各科目选修系列和选修模块之间关系以及系列内部各模块之间关系(相对平行的还是序列性的)介绍等。
③顺利毕业的基本学分要求。
④选课程序说明。
⑤选修课程简介。包括学科说明、开课计划、模块代码、开设对象、学分分配、周学时数等。
(二)、组织实施步骤:
1、首先研读学校选课指导手册,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所开设的学习内容、模块、学分等总体要求,了解选修课的总学分及模块要求,合理分解3年的目标,根据学校课程开设的总体时间安排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分配和安排个人每个学段的修习内容,防止内容和是间的冲突;熟悉选修课各系列、各模块的编码,并根据自己未来发展的愿望,研读每科的特殊要求;征求选课顾问小组成员意见。
2、根据自己学业基础、兴趣、爱好,在征求家长、亲朋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自己未来的学业方向,自主规划选课,选择适合自己目标的修习模块,填写《学生选课清单》。
3、《学生选课清单》交班主任,汇总后报年级组长。
4、年级组长汇总调整,报教导处备案。
5、教导处将年级选课情况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拟定下学年课程安排作最后确定。
6、年级组公布全年级各选修课学生名单。
7、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的个性化课程修习计划,编排个人的《课程表》,并依据自己的《课程表》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
七、学习成绩的检验方式
1、学校打破一次性考试的评价方式,允许学生选择二次考试。
2、选修课的检验方式:研究报告、小论文、专题研究、特长展示。
3、对学生的教育评价,实行学生学业评价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在内容上注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道德、身心健康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充分体现学生对传统美德的继承、价值判断的取向、人生规则的遵守情况,注重个性化奖励。在方式上除了原来的学生自评互评、班主任评价之外,更加注重实效,导师对学生的评价要充分利用学生的成长记录。
八、选课管理及有关处理办法
1、学生对自已选修的课程,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凡经批准选修的课程,一般不能随便退、改选,如遇特殊情况一定要退、改选时,学生要填写退、改选申请单,由班主任统一汇总教学研究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退、改选工作,退、改选、补选工作在教学研究处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单独处理。
2、对选课人数的要求。选修I、II的选修人数不能少于30人,否则该课程停开,关于选修I内容可在下一学期再组织这些学生参与下年级的修习。
3、学生按选课手续选定课程后,必须按时上课并完成作业,最终通过考试,方可取得学分。对于未办理退选手续,而不参加上课及考核者,该课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选课程考核不及格,可以重修,子可另选其它课程;学生选课后的两周内,如果对所选课程不适应,可办理退选手续,另选其它课程。
4.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推荐参加初级技术证书考试。
常熟市浒浦高级中学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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